关于更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商务交流(二)课程考试大纲和教材的通知
日期:2019-05-30  作者:[db:作者] 来源:[db:来源]  浏览量:3026


豫招自[2019]10号
河南省招生办公室
关于更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
商务交流(二)课程考试大纲和教材的通知


各省辖市、省直管县(市)招生办公室:

  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《关于更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商务交流(二)课程考试大纲和教材的通知》(教试中心函[2018]252号)要求,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电子商务专业(专科)中的商务交流(二)(课程代码00892)课程,原使用的考试大纲、教材、辅导书(学习包),因版权授权终止不能再使用。自2019年下半年起更换为由刘岭主编,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的《商务交流》(2013年版)大纲教材。

   
  请各有关单位做好宣传解释工作。


转自河南省招生办公室