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理毕业手续须知
日期:2017-11-21 作者:[db:作者] 来源:[db:来源] 浏览量:8821
一、办理时间:11月30日至12月2日17时,逾期不予办理。
二、办理地点:第一次采集信息县(市)、区自考报名站。
三、考生办理毕业手续须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,本科毕业生还须交验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原件和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》(或《学历认证报告》)。
四、考生要认真核对《毕业生电子注册信息确认单》上的个人基本信息,签字确认并留下联系电话。个人基本信息一经考生签字确认,市考办将认为是正确信息,注册上网后将不可更改,由此引起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。
五、发现个人基本信息有差错时应立即提出更正,复印标明有修改内容的《毕业生电子注册信息确认单》并留下联系电话,交于报名站。修改身份证号码中的出生日期必须出具户口所在地公安部门的证明。
六、申请本科毕业而无法提供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》(或《学历认证报告》)的,不能办理毕业手续。未提前办理免考、转考、合并考号等考籍变更手续和未采集图像信息的考生,不能办理毕业手续。未完成由主考院校组织的实践性环节课程考核(或不合格)的不能办理毕业手续。实践性环节课程成绩请到主考院校查询。
七、考生认为自己符合毕业条件但毕业生库中没有记录的,请登陆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网站查询,或到报名站咨询服务大厅查询。
八、毕业证领取:已办理毕业申请手续的考生,请在自考办规定时间内持准考证和《毕业生电子注册信息确认单》到办理地点领取《毕业证》和《毕业生登记表》。
九、申请学士学位的有关事宜请与主考院校联系(请登录主考院校继续教育学院网站查阅相关通知)。
郑州工商学院继续教育学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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